品牌簡史:什麼是品牌?如何品牌化?- 虎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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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簡史:什麼是品牌?如何品牌化?#
本文介紹了品牌的發展歷程和品牌化的過程。品牌最初是通過符號和商標來區分和證明質量的,隨後發展到強調品牌體驗和文化戰略,注重消費者參與和社群建立的重要性。品牌的建設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與消費者建立可持續關係。
・🌟 品牌發展經歷了不同階段,從符號和商標到品牌體驗和文化戰略。
・💡 品牌建設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與消費者建立可持續關係。
・🤝 消費者的參與和社群建立對品牌影響巨大,消費者成為品牌建設的決定性力量。
早在 2008 年,我的公眾號就發過兩篇文章:
一篇在 2008 年 12 月 11 日,《行銷簡史:一文讀完百年行銷史》;
一篇在 2018 年 12 月 17 日,《廣告簡史:從埃森哲接廣告到智威湯遜的消亡》。
其實,當時我也寫過一篇《品牌簡史》,不過那篇寫得非常簡略,只隨意勾勒了一個品牌觀念演變發展的脈絡,不像另兩篇簡史那麼翔實。
所以,我一直想重新寫一篇品牌簡史,組成一個行銷、品牌、廣告簡史三部曲。
沒想到這一想就是 5 年,韶光易逝啊朋友們,想做的事一定要立刻馬上去做。而且我寫文的速度明顯變慢了,當年行銷簡史和廣告簡史都是一周左右寫完,而這篇品牌簡史我斷斷續續寫了快兩個月了。
我覺得,一篇好的簡史,不是為了羅列什麼時間發生了什麼事,出現了什麼思想,而是要透過歷史的演變,抓住品牌內在的規律和本質,通過讀史深化對品牌思想的認識。
而且,在介紹各個品牌理論和思想時,也不是為了解釋每個理論都說了啥,而是要詳細說明這個理論誕生前的歷史背景和前提,如此你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理論,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可以用到這個理論。
此外,還要將各個理論進行對比研究,找出其異同,同是不變的本質和規律,異是某個理論真正的原創和精華。
這才是簡史的寫法,也是為什麼要讀這篇長達 21269 字文章的理由所在。
當然,要寫簡史,一些寫史的嚴謹和考證也是必要的。本文中提到的絕大部分理論、作者和書籍,都有標注英文名稱,方便大家進行檢索,查找文獻資料。而絕大多數歷史事件也會標注日期,方便大家看到脈絡。這也是簡史難寫的原因之一。
最後,推薦這篇文章和行銷簡史、廣告簡史一起閱讀,三者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存在大量交叉和重合之處。相互參照有助於深化理解。
祝大家閱讀愉快,擁有美好的一天。
品牌簡史
關於品牌建設,我有兩句話要說。
第一句話叫做,品牌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不同的人對於品牌的理解可說是五花八門、判若雲泥,有人認為品牌是符號,有人認為品牌是一句口號,有人認為品牌是形象,也有人認為品牌是企業資產,是對產品的包裝,是品類代表,是消費者的認知和感受,是體驗,是關係,是人格化,是附加值,是溢價,是智商稅,是騙術,不一而足。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很重要一條原因就是我要說的第二句話,品牌不是一天建成的。
當一個企業開始打造品牌,這個品牌在一開始大約就只有一個名字和商標,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品牌的銷量變大了,消費者對它的了解增多了,品牌的內涵也變得越來越豐富。
對消費者來說,品牌有了某種形象和個性,與人們建立了親密關係;對企業來說,品牌創造了無形價值,成了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在行業之中,品牌也成了某種產品和品類的代名詞。
品牌可以是符號,是形象,是資產,是上面所說的一切,但企業並非一下子擁有了這一切,而是經歷了一個不斷演化疊加的過程。
這兩句話,一句回應了 “什麼是品牌?”,另一句回答了 “如何品牌化?”,亦即如何打造品牌。
在這一點上,品牌思想的發展同樣如此,事實上整個品牌思想史都是在不斷探尋這兩個問題的答案。而我們的答案,也是隨著商業、媒體、社會文化的發展而不斷深化的。從歷史的視角看,品牌的演變經歷了四個大的階段。
一、設計的年代
1946 年,上海博物館藝術部主任蔣大沂和歷史學家楊寬結伴逛古玩店,偶然發現一塊印刷廣告銅版,於是立刻買下。這就是中國廣告史上大名鼎鼎的劉家功夫針廣告,也是目前已知的中國乃至世界最早出現的品牌廣告實物。
在這塊銅版的正中間,是一個拿著鐵杵搗藥的白兔,白兔上方為 “濟南劉家功夫針鋪”,左右兩旁寫著兩行文字 “認門前白,兔兒為記”,下方文字則為 “收買上等鋼條,造功夫細針,不誤宅院使用,轉賣興販,別有加饶,謂記白”。
在這則廣告中,有品牌名稱、有商標 LOGO、有訴求主張,可以說是完全具備了品牌的構成元素。
品牌的出現,首先是一種經濟現象,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商業邏輯的自然延伸,所以品牌的內涵與本質,必定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相適應。
在漫長的農業時代,小農經濟和手工業占主導,商業不發達,商品不豐富,談不上有真正的市場經濟和商業競爭。最初的品牌,往往始於口口相傳的品質,依賴口碑緩慢積累而成,它是自發演化的結果,而非刻意設計的產物。
甚至,就連品牌名都可能是被人們口口相傳給傳出來的。起初,某個地區、某戶人家所制產品因為品質好、手藝好而聲名遠播,於是人們就在產品名稱前冠以產地和生產者姓氏,從而演變成了最早一批的品牌。
比如各種手藝人品牌泥人張、風箏魏、刷子李、刻磚劉等。
再一類就是產地品牌。如湖筆、徽墨、宣紙、端硯、蘇繡、蜀錦等,如西湖龍井、六安瓜片、武夷大紅袍、安溪鐵觀音等。
清道光年間《遵義府志》載:“仁懷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稱第一,茅台燒房不下二十家”。
可知今天知名的汾酒、茅台、劍南春等白酒品牌,歷史上也是指山西汾陽、貴州仁懷茅台村、四川綿陽整個區域所產之酒,而非特指某一家酒肆。
隨著品牌形成,模仿者開始出現。於是品牌擁有方開始為自己設計某種符號、圖案以示區分,如上文所述劉家功夫針鋪,搗藥白兔因此成為中國最早的商標實物,它起到了形成辨識、區隔產權、證明品質的作用,而這個標識圖案可能是品牌中唯一有意識設計的元素。
在西方也同樣如此。今天我們所說的品牌,其英文單詞 “Brand” 的起源,歷來有三種說法:
一是起源於古諾爾斯語中的 “brandr” 一詞,意為 “用熱鐵烙印、燒灼”。在進行牲畜交易時,牧民會用不同圖案的烙鐵在牲口身上進行烙印,以標記財產所有權。
二是起源於原始日耳曼語詞根 “brandaz”,意為 “火焰,燃燒”。歐洲貴族使用的信函文件會用火融化火漆,蓋上代表貴族的家族徽章,用以區別、彰顯身份。
三是起源於古法語白蘭地 “brandy”,用以區分出產白蘭地的莊園和產區。
這差不多代表了品牌最初的作用,它識別生產者、標記所有權,並逐漸與品質、質量聯繫了起來。牛屁股上的這個圖案烙印,也就成了今日品牌標識的源頭。
(牲畜交易用烙鐵)
到了近代,寶潔公司在 19 世紀中期無意間發現了商標的價值。
1851 年,寶潔在辛辛那提生產的蠟燭,在運往俄亥俄州和密西西比河沿岸各城市進行銷售的過程中,駁船工人為了將自家產品貨箱與別家貨物區分開來,會在貨箱上畫上星星、月亮等標記。
寶潔創始人威廉・普羅科特很快注意到,購買者會將這些星月記號看成質量的象徵而積極購買,一旦在紙箱上找不到該標記,銷售商就會拒絕接收這批貨。
這一發現啟發了寶潔,寶潔開始在記號的基礎上設計了一個更為正式的星月標識,並將其印在所有蠟燭產品的包裝上,這成了寶潔公司最早的品牌商標,並為寶潔贏得了早期的忠誠顧客。
這一商標在不斷修正的過程中一直沿用了近百年之久,直到 1944 年才被完成替換成 “P&G” 純字體商標,並使用至今。
這段往事,很好地體現了品牌標識隨著人類商業發展而從無到有的過程。到了 19 世紀 70 年代,商標開始得到普遍性重視。
1873 年,“Levi’s” 牛仔褲申請商標保護,開品牌法律保護的先河。1876 年 1 月 1 日,英國政府批准了第一個註冊商標 Bass Pale Ale,這是全球首個法定商標。
(巴斯啤酒,全球首個法定商標)
1881 年,美國政府制定了註冊和保護商標的法律,為自家商品註冊商標立刻成為商界最為重要的一件事,很多在今天依舊享譽全球的美國品牌都成立於這一時期,比如可口可樂、強生、桂格、柯達等。
可口可樂的蓬勃發展,引來競爭對手們紛紛效仿,他們將可口可樂的名稱與標識略作變體,貼在瓶子上,一時間 Koka-Kola、Koca-Nola、Celery‑Cola、Koke 等山寨貨充斥於市場。
於是可口可樂與其裝瓶商魯特玻璃公司合作,決心設計一款獨特的新瓶形,並要求其哪怕在黑暗中僅憑觸摸也能辨識出品牌,甚至打碎之後僅憑碎片,也能夠一眼識別。這就是可樂史上經典的弧形瓶,它於 1915 年 11 月 16 日註冊專利,並在 1960 年被美國專利局批准為註冊商標。
2015 年倫敦設計周上,美國著名品牌設計公司利平科特舉辦了一個名為 “像我這樣:我們與品牌的聯繫” 的主題展覽。
在展覽中,利平科特展示了一個品牌演變發展的時間線,並評選出品牌發展史上的 20 座里程碑。
其中包括洞穴岩畫、牲畜烙印工具、耶穌魚、英國國旗、拿破崙的帽子、Bass Ale、NBC 的木琴 LOGO、蘋果麥金塔電腦、NIKE 的 Just Do It、Facebook 的點讚符號、“GOOGLE” 作為動詞進入詞典、GAP 標識撤回、Airbnb 等。
(基督徒為躲避羅馬帝國迫害而使用的暗號,借此確認彼此的身份)
(1950 年,第一个音频服务标识)
(1984 年 1 月 24 日,蘋果 Macintosh 誕生)
可以看出,這其中大部分是商標和視覺圖案,以及符號化的品牌特徵。 在這一時期,品牌主要體現在名稱、商標、產品包裝設計等基本的識別元素上,特別是視覺風格強烈的標識。
學習品牌標識設計,請閱讀品牌 30 講之 2《品牌標識:品牌 LOGO、VI、符號的設計》。
此時品牌的內涵還非常單一,價值也極其粗淺。符號作為最早出現的品牌構成元素,也是此時最為重要的品牌元素。
我們甚至可以說品牌的本質就是一個被抽象簡化的符號,它被印在產品上以形成區分,背書產品品質和商家信譽。消費者對一個品牌的認識從符號開始,符號是消費者識別和記憶的抓手,是承載消費者認知和感受的載體。
“品牌識別” 成為最初的品牌思想。
直到今天,我們還能看到這一類品牌宣傳,比如尊寶比薩的廣告語 “吃比薩,認準這條大黃象”,八馬茶業 “認準這匹馬,好茶選八馬”,這與千年前劉家功夫針鋪的 “認門前白兔兒為記” 可以說是一脈相承。
隨著商業競爭的局面逐漸打開,各公司紛紛開始採用設計策略來建立品牌。1958 年,戈登・利平科特開始將設計上升到理論層面,提出了 “公司識別” 的概念。
他創辦的利平科特公司成為 “CI” 理論的創始公司之一,利平科特擅長通過視覺設計為企業梳理品牌戰略,服務客戶包括星巴克、戴爾、沃爾瑪、日產、三星、Sprint 等,是品牌諮詢界的鼻祖。
CI 理論逐漸發展出一個完整的系統,包括了 MI、BI、VI 三大組成部分,CI 也因此被人稱為 CIS。
MI 指企業經營理念和價值觀,BI 是對企業內部人士特別是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規範,VI 則是對品牌 LOGO、標準色、標準字體、輔助圖形等視覺元素的設計和確認,並保證其一致而規範地應用於產品包裝、廣告、工服、辦公用品、廠房和辦公室指引、交通工具等各種展示企業的場合。
在 20 世紀 70 年代的日本,CIS 曾風靡一時。80~90 年代,這股風潮刮到中國。當時品牌建設在國內初步興起,而做品牌的第一步,就是請公司給設計一套 CIS 系統。CI 成了企業的一張名片,一個企業上了 CIS,才被認為有了正兒八經做品牌的樣子。
CIS 由此被廣泛追捧,成為市場競爭的法寶,因而 CIS 的設計費也不菲,當時一套 CIS 方案標價 200 萬~300 萬不等,甚至可達上千萬之巨。這就是設計當道的年代。
不過平心而論,MI 和 BI 在很多企業往往淪為一紙空文、空喊口號,缺乏實際效用,而 VI 卻是品牌最基本的視覺構成,而且還要落地到產品包裝、門店、廣告中去應用,因而時至今日 CIS 已經式微,VI 卻保留了下來,仍是品牌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功。
VI 很重要,它和品牌名一樣,是品牌建設基礎中的基礎,就像人需要呼吸一樣簡單而必須。但是,畢竟企業銷售、獲客不能靠 VI,品牌建設也不是有了個鮮明醒目的 LOGO 和一套 VI 就萬事大吉了。
耐克的勾子、麥當勞的金色 M、可口可樂的紅色波浪線字體可以說是 VI 設計中經典中的經典,但是又如何呢?品牌建設和增長依然有海量的工作要做。
儘管有很多學者試圖為 “品牌識別” 注入新的內涵和識別元素,但是品牌識別已經無法作為一門獨立的理論而存在。
而且在實際設計過程中,VI 的核心就是 LOGO、標準色和字體設計,剩下的工作就是各種排列組合,然後再延展到各個物料系統,那無非是套模板,流水線作業,並沒有多少技術含量。
在廣告公司,VI 設計的常見做法就是美術指導做好 LOGO 和字體,延展應用就丟給新手設計師、乃至設計實習生去做。所以在我入行時,VI 設計收費已經嚴重縮水,價格下降到二三十萬區間,甚至不少企業直接找設計師個人合作幾千塊就搞定了。如今除了專門的設計公司,絕大多數廣告公司都已經不再接 VI 設計的活。
設計主導品牌的時代過去了,下個左右品牌的關鍵力量是廣告傳播。
二、傳播的年代
本傑明・富蘭克林,在 1729 年創辦《賓夕法尼亞日報》,第一次將廣告置於創刊號頭版社論的前頭,版面位置極其醒目。
第一期報紙刊登的是一則肥皂廣告,由富蘭克林本人親自創作。這則廣告標題巨大,四周大量留白,十分引人注目,開創了報紙廣告應用藝術手法的先例,《賓夕法尼亞日報》的發行量和廣告量,也因此在當時的北美報業躍居首位。
富蘭克林因此被譽為 “美國廣告業之父”。後來有位傳記作家對此曾評論道:“我們必須承認,是富蘭克林創建了現代的廣告系統。可以肯定的講,自他開始以後,我們才能像今天這樣用強大的宣傳機器,來進行廣告宣傳工作的。”
而等到 100 年後,在 1830 年美國已經有了 1200 種報紙,其中日報 65 種,當時每份報紙售價僅為一便士,價格非常低廉,因而報紙的銷量迅速增加。而售價低廉的原因就是有廣告支持,當時,許多報紙第一版大部分或者整版都是廣告。
1841 年,沃爾尼・帕默在美國費城開辦的廣告公司被廣泛認為是世界上第一家廣告公司,其業務就是向企業主兜售各家報紙的版面。
不過當時雖然媒體發達了,但受到物流條件限制,絕大多數商品都是地方性的,無法做到全國性鋪貨,因此也沒有大面積的廣告宣傳,沒有品牌。
就連當時的零售業也是如此,大部分是經營本地產品的日雜商店,或者是經營進口奢侈品的專門店。直到 19 世紀下半葉,全國性的連鎖商店才逐漸開始成為主導模式。
到了 19 世紀 80 年代,時代的指針開始飛速運轉。這一時期鐵路和電報在美國開始迅速普及,1880 年,電報已經連通美國太平洋沿岸,電報線路長度達到 29 萬英里。1890 年,美國鐵路總英里數達到 15 萬,從東到西橫跨北美大陸的鐵路大動脈修成。
電報和鐵路的普及大大加快了商品流通的速度和可靠性,降低了經營風險。而且報紙也跟隨鐵路擴大了發行,很快成為全國性媒體。
另外,機械製造和加工工藝在 19 世紀 80 年代取得重大突破,大量生產標準化的小包裝產品成為可能,如香煙、手錶、麵粉、早餐麥片、膠卷和罐頭食品在離開工廠時就有了包裝,和印製好的產品標籤及製造商品牌名稱。
當此時,製造商們紛紛開始為自己的產品取名字,做廣告,品牌開始大量湧現。這是現代意義上品牌行銷與傳播的開端,商業進入大眾化品牌時代,大生產、大流通、大曝光成為過去 100 年的主流商業模式 。
大生產就是建立規模化的生產體制,提供標準化的產品,並且實施大眾化的定價策略,滿足最廣譜人群的需求,通過規模效應和成本優勢獲得效率和利潤。
大流通是利用鐵路、連鎖零售終端進行大量鋪貨,觸達全國市場的各個角落,後來它在中國衍生出了深度分銷的理論。
大曝光則是利用全國性的主流媒體、強勢媒體進行大規模廣告和傳播,打造高知名度品牌,從而影響消費者的認知和購買行為。
我曾說過,** 商業的 4 個基本要素是產品、消費者、媒體、渠道。** 產品要想影響消費者購買,需要媒體傳遞產品信息、塑造品牌,需要渠道分銷賣貨、觸達用戶。
鐵路、電報、報紙的出現和機械製造工藝的進步,推動了產品、媒體、渠道三個要素的升級,與此同時,它們也塑造了最後一個要素 —— 消費者。
當全國不同地區,擁有不同生活習慣、甚至操著不同語言的消費者都在購買同一種商品,對同一個品牌產生情感和忠誠行為,這時它就不僅僅是一種商業現象了,而是推動了消費共同體的出現,品牌將那些未曾謀面的美國人聯繫在一起,甚至幫助了數百萬移民們更容易被同化和美國化。
1882 年,寶潔公司開始為旗下產品象牙皂進行大規模廣告宣傳,成為美國最早投放全國性廣告的品牌,“純度高達 99.44%,可漂浮在水面” 成為最著名的廣告文案之一。
次年,嘗到甜頭的寶潔又在全美投入了 1.1 萬美元廣告預算做報紙廣告,收穫巨大成功。到了 1897 年,象牙皂的廣告預算已經猛增至 30 萬美元,並贏得了全美 20% 的市場份額。
寶潔開創了用廣告開拓全國市場的業務模式,引來競相仿效,從此利用大眾媒體宣傳推廣品牌,成為企業行銷的慣例。
隨著大眾傳媒的使用,各種新興的廣告信息手段層出不窮、遍地開花,比如 1900 年米其林輪胎開始使用吉祥物,這是最早的品牌擬人化元素。廣告語、吉祥物、廣告歌等,繼品牌名和 LOGO 之後成為新興的品牌構成元素,它們幫助品牌脫穎而出。
(米其林輪胎人本名 “必比登”,在 2000 年被評為 “本世紀最佳標誌” )
廣告的興盛,也推動了廣告代理商的發展。1890 年,美國費城的艾耶父子廣告公司設計了一份公開的廣告報價,告訴客戶自己購買版面的底價,以及自己要收的佣金 —— 版面價格的 15%。
這一制度在 1917 年得到正式確認,成為沿襲近百年之久的國際慣例。當時為此成立的美國廣告代理商協會,目的就是要促使不同廣告公司約定一個共同的媒體代理佣金收費標準,以避免惡性競爭。這個協會就是我們今天所熟知的 4A。
另一方面,1902 年,聯合利華開始聘請著名廣告公司智威湯遜作為自己的廣告代理公司,為旗下的力士香皂等品牌提供品牌代理服務,這是廣告公司代理品牌業務的肇始。智威湯遜為力士創作了 “美麗明星使用的香皂” 這一經典廣告語。
(力士的明星戰略曾幫助其大獲成功)
在 20 世紀早期,品牌主要通過大眾媒體廣告打造,因此聘請廣告代理公司負責品牌運作的模式成為商界主流,廣告代理 + 媒體代理成為現代廣告業的兩大標準業務。
特別是 20 世紀 20 年代以後,隨著電台、電視相繼登上時代舞台,企業突然發現,可以通過強有力的廣告傳播可以讓品牌一夜之間風靡全國,大眾媒體賦予了品牌以巨大威力。
1906 年聖誕節前夕,加拿大人費森登在美國馬薩諸塞州完成了世界首次無線電廣播,向全世界傳送語言和音樂。
1920 年,美國匹茲堡西屋電氣公司開辦了世界上第一座商業廣播電台。到 1930 年,無線電廣播已經遍及全世界。
1933 年,寶潔贊助的電台系列連續劇 Ma Perkins 在美國播出並大受歡迎。因為這些早期的廣播節目和電視連續劇多為肥皂品牌贊助,故而它們又被稱為肥皂劇。插播廣告和節目贊助在這一時期被廣泛採用,成為常見廣告形式。
而另一方面,1925 年英國工程師約翰・洛吉・貝爾德發明電視,30 年代美國已經開始出現電視節目。1948 年,美國電視產量已經達到 100 萬台,電視台增至 41 家。
到了 60 年代,彩電又開始在美國普及,1964 年美國彩電銷售 124 萬台,總量達到 286 萬台,相當於過去十年的總和。1966 年,美國家庭擁有彩電的總量已經超過 1000 萬台。
當電視成為全國性媒體以後,彩色圖像和聲光電效果牢牢吸引了全民注意力,廣告的效果和品牌的魅力被進一步放大。
20 世紀 50、60 年代,廣告業掀起 “創意革命”,各種廣告傳播理論相繼提出,成為品牌建設的主要工具和方法。差異化的品牌識別元素 - 廣告創意 - 大眾傳媒,創造了許多延續至今、經久不衰的強勢品牌。
如果說上世紀 60 年代的美國對我們來說過於遙遠,那麼大家可以回顧一下 90 年代電視廣告在中國的瘋狂。
1995 年,來自山東沂蒙山區一個偏僻小縣城的秦池酒業,以 6666 萬元的天價勇奪央視標王,“永遠的秦池,永遠的綠色” 通過中央電視台傳遍大江南北。
這個 1990 年才領到工商執照、產品銷售從未走出潍坊地區的不景氣小酒廠,一時間產品供不應求,引發全國哄搶。因為產能不足,於是秦池從川貴購進原酒進行勾兌,再包裝成秦池銷售,這件事被曝光後,秦池轟然倒地。
2003 年,周迅代言的雅客 V9 廣告在央視播放 5 天後,銷量開始急劇攀升,經銷商由過去一次訂 50~60 箱貨,變為一次訂貨 500~600 箱,有的甚至一次訂 2000 箱,成就了 5 天撬開全國市場的品牌神話。
這則廣告由本土廣告大師葉茂中一手策劃,儘管他本人津津樂道的是起了 “雅客 V9” 這個響亮的名字,開創了維生素糖果品類,並且塑造了雅客 V9 運動、活力的品牌形象。
但是消費者和我們都知道,雅客 V9 成功的秘訣是周迅代言、央視轟炸,請明星代言 + 砸電視廣告 + 終端鋪貨成為品牌塑造的不二法門。
而相比於秦池和雅客 V9 的高舉高打,與秦池同期的三株口服液則走出了一條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三株的廣告一度刷遍農村的每一堵土牆、每一根電線杆,甚至是每一個牛棚、豬圈和茅廁。他們的宣傳員手上,永遠拎著一桶油漆。
每到周末,三株人就穿上白大褂下鄉免費問診,鄉親們排著隊前來,當然問診的結果你懂的。還有就是鋪天蓋地的報紙廣告,大報上面是三株贊助學術活動的公益報導,自製小報上則是各種素人消費者喝完三株的神奇效果證言廣告。
這種砸廣告的做法威力同樣巨大,1994 年上市的三株口服液,當年銷售額為 1.25 億,1995 年就躍升到 20 億,1996 年更是達到驚人的 80 億。當然,最後三株口服液也死於虛假廣告。
在這樣的時代,電視、電台、報紙主導的大眾傳媒壟斷著話語權,經由這些媒體傳播出去的廣告權威性十足,影響力巨大,只要保證廣告聲量,就能帶來巨額銷量,那真的是一個 “廣告一響,黃金萬兩” 的黃金時代。
過去在農業社會,品牌主要由口碑形塑,大多數品牌是自發演化、眾口傳頌而成。而進入工業社會以後,生產力得到解放,生產效率得以極大提升,企業開始尋求更具效率的傳播工具,力圖用一則廣告說服所有人都來購買同一商品。
口碑固然重要,但是口碑依賴人際關係進行擴散,不管是傳播速度還是傳播效率都太差了。
有了大眾傳媒以後,品牌的打法相當簡單粗暴,只要大規模投廣告,再加上明星代言、權威媒體的背書,企業就會被視為大品牌、知名品牌,然後消費者搶著購買,經銷商搶著代理。
在大眾消費心理中,能投這麼多廣告、能請大明星代言的企業,品質肯定沒問題;並且既然一個品牌大家都在買,那麼我買也肯定沒問題、沒風險。
** 此時,品牌主要靠傳播形塑,品牌的本質就是知名度,而名氣就是銷量。** 廣告公司成為品牌建設的主體,做品牌主要是指投廣告做傳播,這是屬於品牌傳播的年代。
傳播造成了一種現象,那就是傳播的世界不等於現實世界,人們認知到的事實和實際發生的事實往往不同,甚至是大相徑庭。但是對消費者來說,認知就是事實,感覺才是最真實的。
早在 20 世紀 30 年代,約翰・華生就做過一個開創性的實驗。當時他將一群煙民集中在一起,將各品牌香煙的商標和外包裝去掉,請他們品嚐。
結果顯示,這群號稱非某品牌香煙不抽的資深煙民,根本分辨不出來自己常抽的是哪種煙。
華生是一名心理學家,也是 “行為主義” 學說創始人之一,長期致力於研究人類行為。同時他也是一名廣告人,曾在智威湯遜工作多年,後來還進入了公司董事會,擔任副總經理一職。上述實驗就是他為一個煙草客戶所設計的。實驗證明了人們認知的品牌和產品事實不是一回事。
所以在 1955 年,加德納和西德尼・列維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了《產品與品牌》一文。
這篇經典論文分析了產品和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不同,將二者從理論上區隔了開來,並且提出了 “品牌形象” 的原創思想。
這是品牌思想史上的第一次飛躍,它將品牌從產品中剝離了出來。
品牌源於產品,但高於產品,在脫離了產品的限制之後,品牌思想才蓬勃發展起來。這篇論文啟發了很多從業人員,加德納和列維由此開啟品牌學術研究之路。如果要詳細了解品牌與產品的關係,可以看看品牌 30 講之 3《品牌與產品的二律背反》。
當時受到加德納和列維啟發的,就有大名鼎鼎的奧美廣告創始人、被譽為 “廣告教皇” 的大衛・奧格威。
1955 年美國廣告協會年會上,奧格威發表了題為 “形象與品牌” 的演講,主張將品牌形象應用於廣告實踐之中,並在演講中極力讚揚了加德納和列維的文章。
1957 年,另一家知名廣告公司李奧貝納的副總裁泰勒在《行銷學報》上發表了名為《形象、品牌和消費者》的文章,提出廣告應該塑造出超越產品賣點的形象。
為萬寶路香煙打造的 “牛仔” 形象,就是李奧貝納公司的代表案例。
(萬寶路牛仔,廣告史上永遠的經典)
再然後,則是在 1961 年奧格威出版代表作《一個廣告人的自白》,他在書中明確提出將建立品牌形象作為奧美的核心理念,並說出了那句流傳至今的名言 “每一廣告都是對品牌形象的長期投資”。
緊跟奧美的腳步,另一家廣告老店精信提出了品牌性格哲學,強調品牌與消費者的溝通分成標識、形象、個性三個層面,而個性是最高層面。
“品牌個性” 理論,在 1997 年由品牌學者珍妮・阿克進行了理論上的完善。
聽起來精信比奧美更高人一籌,但實際上二者並沒有實質區別,形象論主張在廣告中傳遞更多感性利益,打造情感型品牌。個性論則主張為品牌賦予人格化特質,二者都不過是要為產品在物理功能以外創造無形價值。
要詳細了解形象論與個性論,可以參閱品牌 30 講之 13《品牌人設》。
與形象個性雙峰對立、交相輝映的,是 20 世紀 50 年代初誕生的 USP 理論 ——“獨特的銷售主張”。該理論由達彼思廣告的董事長羅瑟・瑞夫斯提出,是第一個系統的廣告理論。
該理論強調,每一則廣告都要對消費者提出一個說辭,給予明確的利益承諾。該說辭來自於對產品獨特賣點的挖掘,它必須是同類競品不具備或者沒有宣傳過的產品特性。
1969 年,艾・里斯和傑克・特勞特將 USP 理論向前推進了一步,提出了 “定位論”。該理論主張,品牌要借助於獨特的產品特性,在品類中占據一個顯著位置,而這個品類位置將會是消費者認知並記憶品牌的抓手。
20 世紀 50、60 年代,品牌思想層見疊出,除了因為媒體的發展壯大,還有一個核心原因就是二戰以後生產不再是障礙,商品不再稀缺,商業和市場進入多樣化時代,不同企業之間的商品越來越沒有區別。
特別是 60 年代以後,競爭開始變得激烈,消費者也變得挑剔,那麼如何塑造差異化的品牌?如何實施傳播推廣?就成了擺在企業面前的頭等課題。
實踐激發理論,“現代行銷之父” 菲利普・科特勒的行銷管理思想,也是奠基於這一時期。
奧格威等人認為,產品同質化之後,廣告就要在品牌層面構建差異化的形象,以區隔於競爭對手,並迎合消費者依賴感性而非理性的決策模式,為其創造心理滿足。
而里斯和特勞特的立論基礎,則是激烈的市場競爭帶來品類的不斷分化,品牌要想擊敗對手,就要占據一種產品特性,並成為一個細分品類的代表,不做唯一也要做第一,由此才能從消費者心智之中脫穎而出。
特別是在 2004 年,里斯出版《品牌的起源》一書,明確提出品牌來源於品類的分化,品牌化的目標就是要占據品類。
詳情了解定位,請閱讀品牌 30 講之 4《品牌與品類的能級躍遷》。
不過他們所共同強調的,就是要通過差異化影響消費者心智。消費者從傳播中記住了什麼、認知了什麼,直接決定品牌力的強弱。
USP、品牌形象、定位構成了品牌傳播的三大維度,三者分別從產品功能、用戶形象和個性、品類地位三個不同的角度出發,傳播品牌、樹立價值。至於品牌在傳播時到底應該理性主導還是感性至上,也成為業界長達幾十年的世紀之爭。
1986 年,韓裔美國學者帕克及其合作者在《行銷學報》上發表論文《戰略品牌概念》,力圖縫合這些不同的品牌思想。
他提出的品牌概念管理理論,將品牌分成了三個維度: 功能的、體驗的、符號的。
這個理論框架不僅統一了不同的品牌思想,而且也在理論層面明確了品牌與產品的根本不同,那就是產品只有一維,而品牌卻具有三維的概念,回應了 1955 年加德納和列維的思想。
過去在稀缺的年代,品牌化的中心是建立識別,其關鍵作用是形成區分,並表明產品出身和背書品質,表現形式則是那些外顯的品牌元素,諸如品牌名、LOGO、廣告語、吉祥物、包裝設計圖案之類。“品牌只是一個名稱和標識”,這就是最初的品牌思想。
但是來到 1980 年代,帕克並不同意這種表面的、經驗性的、粗淺的理解,他更強調品牌內在的、隱性的價值,包括情感、個性、尊重、滿意等等。品牌化的中心是創造象徵,其關鍵則是價值賦予。
帕克的思想是對品牌內涵的系統梳理,同時也是對 50、60 年代以來各種品牌傳播方法做了理論層面的解釋與構建,但它還不能對系統性管理品牌提供規範和標準。不過,也就只差一步了,一個新的時代即將到來。
三、管理的年代
強勢品牌一旦建立,借助於新的商業模式和大型零售系統,能夠幫助企業迅速壯大,批量複製。這個模式就是 1930 年代由迪士尼開創的品牌授權商業模式,以及 1953 年麥當勞開創的品牌特許加盟店經營模式。
1968 年,麥當勞啟用金色拱門標識,金黃色的 “M” 標逐漸出現在世界的每個角落,成為影響力極大的全球化品牌。
而且在這一時期,以沃爾瑪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品牌蓬勃興起,大量品牌隨之發展壯大。品牌走上了規模化擴張之路,市場競爭格局由此改變,一批巨無霸企業誕生了。
1980 年,寶潔銷售額突破 100 億美元,成為全美最大的跨國公司之一。為進一步擴張,寶潔開始大量的品牌併購。
這一時期,歐美出現了第四次大規模企業併購浪潮,且併購的數量和金額都是空前的。比如 1984 年,加利福尼亞美孚石油公司 185 億美元兼併海灣石油公司;1985 年,通用電氣以 60 億美元購入美國無線電公司。
在企業併購中經常出現一種現象,那就是資本市場對一個企業的估值,往往高於企業自身的賬面價值。
在 80 年代前,企業併購時的競價比不超過 1:7 或 1:8;而此後併購品牌企業時的競價比已經超過 1:25,即價格為賬面資產的 25 倍以上。典型案例如 1988 年,雀巢以高於賬面數倍的價格收購了 Rowntree。
這充分說明,品牌擁有巨大的無形價值,並且能夠幫助企業在資本市場獲得潛在的增值效應。那么問題隨之而來,如何科學評估並計算這種無形資產?這是商界的迫切需求。
所以在 1988 年,美國併購浪潮達到全盛的這一年
美國行銷科學研究院提出了 “品牌資產” 這一概念,用以反映品牌所有權為公司帶來的估值和溢價,它成為市場行銷領域最重要的研究方向。
圍繞這一課題,業界率先開始探索。1989 年,英特品牌諮詢公司的墨菲編輯出版了品牌評估的專門著作,不斷完善公司的評估方法。
同時學術研究成果也很快出現,1991 年,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學院的行銷學榮譽教授、先知品牌戰略諮詢公司副總裁戴維・阿克出版《管理品牌資產》一書。
在書中,阿克將品牌視為企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並對品牌資產進行了描述和定義。
這本書和阿克隨後陸續出版的《創建強勢品牌》、《品牌領導》被並稱為 “品牌管理三部曲”。
這三部曲曾暢銷全球,對全球各國企業界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阿克因此成為世界級的品牌管理大師,是全球品牌界尤其是品牌資產領域的權威學者和領軍人物,被譽為 “品牌資產鼻祖”。
到了 1993 年,另一位品牌大師、達特茅斯大學塔克商學院行銷學教授凱文・凱勒也發表了開創性的論文,提出了 “基於顧客的品牌資產” 思想,即 CBBE 模型。
該理論再次拓展了品牌資產的內涵,後來逐漸成為現代品牌理論的核心。1998 年,凱勒又將其經典論文擴充成《戰略品牌管理》一書出版,此書被譽為 “品牌聖經”。
品牌資產論,從企業經營和財務的視角來看待品牌,提高了品牌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給企業打造品牌提供了強有力的理由。從此,品牌不再是短期促銷的工具,而是代表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並直接影響企業估值,品牌的意義和重要性大為提高。
這是品牌史上的第二次飛躍,它將品牌從戰術手段上升到了企業戰略層面。
2014 年,阿克在出版《品牌大師》一書時,對此還特意回顧道:“‘品牌即資產’這一概念的深入人心也跟在此之前盛極一時的‘品牌行銷的主要作用就是刺激銷售’這一觀點的衰敗有很大的關係。”
盧泰宏教授在寫作《品牌思想史》一書時也強調說,現代品牌理論建立在兩個基石之上,一個是品牌資產,另一個是品牌戰略。從品牌到品牌資產,從戰術到戰略,是現代 區別於傳統的兩個分水嶺。
阿克和凱勒對於品牌資產的定義和劃分,給品牌管理提供了依據和標準。雖然今天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品牌諮詢公司、廣告代理公司都有各自的品牌模型、品牌評估標準,但是如果你仔細研究並對比這些模型就會發現,他們基本上大同小異,都是基於阿克和凱勒的定義展開。
要想研讀品牌資產,詳見品牌 30 講之 19《管理品牌資產》一文。
品牌管理至此開始成為整個學界和業界最為關注的課題,管理、維護並提升品牌資產變成企業最重要的工作,品牌管理的職能研究開始繁榮起來。
1994 年,權威期刊《行銷研究學報》出版品牌管理研究專刊;《行銷學報》出版戰略品牌管理的評述專刊;《哈佛商業評論》也出版了品牌管理的文集。
英特公司也在這一年出版《品牌力》一書,以及在 1998 年又出版了一本《品牌:新財富創造者》,大力鼓吹品牌資產與管理的重要性,這代表了學術界前沿和全球頂尖品牌諮詢公司的觀點。
其實《戰略品牌管理》這個書名並非凱勒的專利,早在 1991 年,巴黎高等商學院戰略學教授、法國人讓・卡普菲勒就出版了一本同名書籍,在歐洲有著巨大的影響力。
另外英國巴斯大學教授埃略特、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行銷學教授亞歷山大・切爾涅夫也分別在 2007 年、2015 年出版了同名書籍,我國華東師範大學的何佳訊教授也有一本《戰略品牌管理》。
為什麼這些不同的學者都非要用這同一個書名呢?這充分說明了品牌在他們心目中具備某種共性,而這個共性就體現了 “戰略” 和 “管理” 這兩個詞中。
戰略代表了品牌在企業內部的中心地位,品牌是企業獲取增長、提升競爭力的主要源泉。管理則意味著品牌建設不只是行銷部門的事,而是事關企業的整體經營與運作。
正如盧泰宏教授所說,“戰略品牌管理構成了一個延綿不斷的傳統”。
在上述《戰略品牌管理》的諸位作者中,凱勒和切爾涅夫先後在 2004 年、2022 年,成為科特勒老先生經典著作《行銷管理》的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而何佳訊教授則是《行銷管理》一書的譯者。品牌已經成為現代行銷的中心。
除了阿克和凱勒,另一位給品牌管理垂範立則的是美國西北大學教授唐・舒爾茨,他提出了 “整合行銷傳播”,1999 年出版《整合行銷傳播》一書。
IMC 思想強調,消費者掌握的信息是企業組織唯一的競爭優勢,消費者如何理解、認知一家企業,才是真正的行銷價值,因此消費者溝通就是行銷的全部,企業行銷的目標就是影響消費者對企業信息的接收與認知。
而傳播不只是投放媒體廣告,事實上企業行銷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向消費者傳播,不管是產品開發、包裝設計、定價、渠道活動、促銷、公關都是在向消費者傳遞同一個信息,共同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起一個品牌。
既然一切皆傳播,企業與消費者發生接觸的所有觸點都是傳播的載體、品牌的載體,那麼企業行銷的核心工作就是運作信息流,讓企業的各種行銷手段協同起來,這就是整合。
** 品牌建立不只來源於廣告,而是來自於對企業一切經營行為的整合,共同對外傳播。** 行銷的一切都是為了傳播,為了建立品牌。
IMC 給企業行銷指示了新方向,對品牌的理解上了新維度。“整合” 從此成為行銷人掛在嘴邊的熱詞,舒爾茨由此成為世界上最著名的行銷大師之一,被譽為 “整合行銷傳播之父”。
既然如此,那麼過去很多企業把品牌工作委任於一家廣告代理公司全權負責,通過廣告傳播、媒體投放將品牌宣傳出去,從而帶動銷售業績的做法,就是片面的,屬於短期行為,並存在嚴重不足。
光靠廣告無法打造強勢品牌,那只是品牌建設中的一小部分,做品牌也不再只是廣告代理商的事。企業必須在戰略層面、整體經營層面更加注重品牌建設。
阿克在《品牌大師》中也表達了這一觀點:“從戰術角度考慮品牌管理曾經是主導範式,這種範式認為品牌管理可以委託給廣告部經理或廣告機構,因為它看起來更像是對產品形象、廣告企劃、分銷策略、商品促銷、產品包裝以及增強銷售力等問題的管理…… 同時,品牌管理的範圍將進一步擴大,會涵蓋市場洞察、激發突破性的產品創新、企業增長戰略、品牌組合戰略、全球化品牌戰略等多個方面。”
那麼如何在組織架構和工作理念中,如何體現品牌管理的職能,如何保證品牌的戰略地位呢?這就要回到 1931 年,寶潔發明的品牌經理制。
(1931 年,時年 27 歲的尼爾・麥克爾羅伊向公司提出品牌經理制構成,後來他成為寶潔總裁、美國國防部長)
在公司內部,一個品牌由一位專職的品牌經理全權負責,並擁有自己專門的運營團隊;在公司外部,一個品牌則聘請一家單獨的廣告代理公司負責傳播與推廣,擁有獨立的品牌策略支持。
品牌經理,作為一個品牌的直接經營負責人,負責從產品開發到行銷推廣的全过程,並把銷售責任承擔起來。這就是品牌經理制。
這個機制,推動了寶潔從職能管理向品牌管理轉型,建立以品牌為中心的行銷方式,逐漸形成寶潔自己的品牌管理系統。它給寶潔帶來了活力,保證了品牌的長久生命力,讓寶潔這家接近 200 年歷史的老店,至今依然是全球最大的日化巨頭企業,擁有一眾成功品牌。
今天,品牌經理制在世界上被廣泛採用,尤其是成為消費品公司的組織管理範式。
從這個機制中也可以看到,其實品牌部和品牌經理,從一開始就擁有對公司產品開發、產品生產、品牌建設、廣告傳播、行銷推廣的全过程進行整體統籌、協調、管控的職能,它要打通研發、生產、行銷、物流、銷售、財務等各個部門,達成品牌目標。
但是,隨著商業的複雜化和分工的精細化,現在很多企業的品牌部淪為一個廣告部和物料設計部,失去了對產品部和銷售部的應有指導作用,因而無法保證品牌的中心地位和戰略作用。
與此同時,廣告公司也在進化,力圖證明自己不只是想創意、製作廣告的,而是能對企業的品牌管理負責。
20 世紀 90 年代初,奧美提出 “品牌管家” 的作業理念,90 年代中期又將其升級為 “360° 品牌管家”。
奧美的 360 度,包括了產品、形象、消費者、通路、視覺管理、商業信譽六大方面,強調對每一個消費者觸點都要進行充分管理,都能反映品牌的核心價值與形象,達到整體傳播效果。這是一套完整的企業行銷規劃,也是品牌管理思想的產物。
(奧美的 360°)
這一做法擴大了廣告公司的業務範圍,提升了對企業客戶的影響力。全球各大廣告公司都相繼從廣告代理公司向品牌代理公司轉型,開始以品牌為中心來服務客戶,並提出自己的品牌管理理念,
比如智威湯遜的全方位創建品牌、達彼思的品牌精髓 / 輪盤、陽獅的 “全方位與眾不同” 等。
(還是輪子)
(怎麼總是輪子)
寶潔的品牌管理系統,和廣告公司的品牌管理思想,從組織和觀念上保證了品牌在戰略層面的高度和地位,在企業管理實務中的落地實施。
品牌資產、戰略品牌管理和整合行銷傳播思想代表了一個全新的時代,推動品牌在企業經營中站上巔峰,成就了新高度。而一山之後,則是另一座高峰。
四、用戶的年代
新世紀以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數字化成為新的品牌行銷課題。
2000 年,著名諮詢公司麥肯錫在《麥肯錫季刊》中,率先提出了 “數字品牌化” 理念,發行業之先聲。2010 年,《哈佛商業評論》又刊登了麥肯錫的文章《數字化時代的品牌化》,再次強調了這一觀念。
2016 年,全球廣告預算達到 6050 億美元,其中數字化廣告投放的金額首次超過電視廣告,品牌數字化已經迫在眉睫。但是,數字化並不等於投放數字媒體廣告,或者在生產、行銷各環節使用更多數字技術。
從深層次來看,數字化意味著從 “企業主體性” 到 “用戶主體性” 的轉變。
過去,品牌建設是企業主體性的。雖然從 20 世紀 60 年代起,行銷就開始強調以顧客導向為宗旨,凱勒又提出了基於顧客的品牌資產。但是品牌管理思想,始終是站在企業視角的。
企業在品牌建設中占據主導地位,負責對品牌資產進行評估和維護,主導品牌傳播與溝通。
而消費者是受眾,是沉默的大多數,在生活中受到品牌和廣告的極大影響,對企業的影響力卻有限。
但是,數字化為消費者充分賦權,用戶主體性確立,消費者反過來在品牌溝通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和地位出現了大反轉,消費者已經反客為主。
新千年前後,核心期刊《消費者研究學報》上出現了兩篇重量級論文。
一篇是 1998 年蘇珊・弗尼亞發表的《消費者與品牌的關係理論》,首次提出 “品牌關係” 理論;
另一篇是 2001 年莫尼茲發表的《品牌社群及品牌的社會學》論文,他提出了 “品牌社群” 理論。
這是品牌史上的第三次飛躍,品牌思想從注重品牌自身向強調品牌 - 消費者關係轉變。
第一,它促使我們重新思考 “什麼是品牌” 這一基本課題。
過去不管是將品牌理解成識別符號、形象還是資產,歸根結底是基於品牌自身來定義品牌,現在則是基於品牌 - 消費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