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為什麼會失敗,法律為何管不住所有人?- 虎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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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
過於嚴厲的懲罰可能導致更惡性的行為 ⤴️ ^09c9be65
投資警力比投資監獄更能威懾犯罪 ⤴️ ^0eb9d5e5
規則制定者需平衡被規範者的成本收益和內在動機 ⤴️ ^3e0744ca
“順著懲罰直覺,民眾一直在呼籲採取更嚴厲的治安措施,延長監禁的刑期,甚至建新的監獄來關押這些罪犯。警方已經反覆用過這些措施,但並沒有阻止謀殺率的上升。…… 在我們自己的恐懼和政治家的煽風點火下,直覺告訴我們打擊不良行為很簡單:只要手段強硬並公之於眾。…… 我們可以在全世界的主要古代傳統中找到它們,從希臘的古典思想家到中國古代的法家,以及印度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經書。我們到處發現的都是相同的觀念:壞人不見棺材不掉淚,懲罰是施加痛苦、糾正不良行為的良方,而如果懲罰在公共場合執行,還能起到懲一儆百的效果。但是這種傳統思維並沒有得到當下經驗科學的支持。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僅是重刑本身就能起到威懾作用。” ⤴️ ^8a2f5199
新加坡呢?算是個特例嗎?
企業如果以打卡等管理方式為至上原則,一味採用罰款甚至降職等手段來阻止員工偷懶和犯錯,也有可能讓員工破罐子破摔。尤其是那種平時張嘴就談遠景,把員工當騾子用,出事就拿員工頂鍋,幹什麼都 “雷厲風行”,只有發錢時特別磨叽的企業,管理越嚴格,離心力就越大。 ⤴️ ^4602cbe6
內在動機本來通常已經能使大多數人舉止得體。增加了獎勵,人們遵守規則的內在動機可能會被外部激勵所‘排擠’,甚至可能出現‘過度理由效應’,即有些人本來已經決意從事某些行為,獎勵反而畫蛇添足……” ⤴️ ^e3693501
這個可以跟激勵方式掛鉤,內在動力的激勵遠大於外在動力的激勵
規則為什麼會失敗,法律為何管不住所有人?#
本文分析了規則失效的問題,探討了為什麼規則會失敗以及法律為何管不住所有人的原因。通過引用實例和數據,作者指出過於嚴厲的懲罰反而可能導致更惡性的行為,並提出了投資警力比投資監獄更能威懾犯罪的觀點。此外,文章還討論了道德推脫和行為暗碼的概念,以及規則制定者應該關注被規範者的成本收益和內在動機的平衡。
・👥 == 過於嚴厲的懲罰可能導致更惡性的行為 ==
・💼 == 投資警力比投資監獄更能威懾犯罪 ==
・🔄 == 規則制定者需平衡被規範者的成本收益和內在動機 ==
前幾年有個說法,“一家公司開始強調打卡上班時,就說明它在走下坡路了”。這事兒當然不能一概而論,適用於此說法的一般是強調創意的行業,比如科技公司和媒體。
當然,到底是走下坡路才開始強調打卡上班,還是因為強調打卡上班而導致走下坡路,多少是個 “雞生蛋還是蛋生雞” 式的問題,不同的企業呈現著不同的面相。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當公司管理層採用 “打卡” 乃至 “扣錢” 等手段去提振公司效率時,效果往往不如預期。
如果將視線放遠一點,會發現警示和懲罰的手段固然符合管理者的直覺,在許多領域也被視為管理,但無論企業抑或公園等公共空間,各種管理規定經常會失效甚至適得其反。
《規則為什麼會失敗:法律管不住的人類行為暗碼》一書就分析了規則失效的問題,希望能讓規則制定者看到自身的盲點,規則的被動接受者也可以更為順應科學規律地趨利避害。它試圖解答一系列問題:為何系安全帶的法規執行良好,而限速規定屢遭突破?豎立 “此處禁倒垃圾” 標語牌後,此處垃圾為何反而變多?比起法規本身,簽名位置更能影響填表人的誠信?機構的安全手冊、合規條款和內部舉報機制為何形同虛設?嚴刑峻法反而能鼓勵犯罪?…… 怎樣才能避免一廂情願甚至事與願違?
書中寫道:
“一個大家都不願意面對的事實是,幾十年的科學研究並沒有發現嚴刑峻法能阻止錯誤行為、違規或暴力犯罪。在大多數情況下,僅靠嚴厲懲罰的威脅是不夠的。我們沒有看到確鑿的證據表明長期監禁可以防止累犯,甚至沒有看到重刑會威懾他人免於犯罪,無論那是三振法、死刑,還是對公司更嚴厲的制裁。”
所謂三振法,是美國加州於 1994 年所通過的法律,取棒球比賽專業術語 “三振出局” 之意,主旨是對慣犯加重懲罰,但卻並未減少一人多次犯罪的情況。
作者繼而寫道:
==“順著懲罰直覺,民眾一直在呼籲採取更嚴厲的治安措施,延長監禁的刑期,甚至建新的監獄來關押這些罪犯。警方已經反覆用過這些措施,但並沒有阻止謀殺率的上升。…… 在我們自己的恐懼和政治家的煽風點火下,直覺告訴我們打擊不良行為很簡單:只要手段強硬並公之於眾。…… 我們可以在全世界的主要古代傳統中找到它們,從希臘的古典思想家到中國古代的法家,以及印度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經書。我們到處發現的都是相同的觀念:壞人不見棺材不掉淚,懲罰是施加痛苦、糾正不良行為的良方,而如果懲罰在公共場合執行,還能起到懲一儆百的效果。但是這種傳統思維並沒有得到當下經驗科學的支持。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僅是重刑本身就能起到威懾作用。”==
在歷史上,一項法律要想讓大家都遵守,甚至變成習慣,往往需要極其漫長的過程。拿汽車安全帶為例,早在 1968 年,美國法律就要求所有車輛都配備安全帶,但到了 20 世紀 80 年代,只有 10% 的美國人會習慣使用安全帶。1984 年,紐約州率先立法要求司機必須使用安全帶,各州陸續推行相關法律,這使得美國的安全帶使用率劇增至 50%。很顯然,法律改變了人們的駕駛習慣。
但問題在於,還有 50% 呢?美國的做法是推行各種執法活動,比如人們最熟悉的罰款,又在各種渠道發布公益廣告,普及不系安全帶的危害。汽車製造商也在車子上開發安全帶提醒裝置,又經歷了多年,才讓安全帶成為一種自然。
也就是說,僅僅依靠建立法律是顯然不夠的,它還需要執行各種懲罰機制,但有了懲罰仍然不夠,它還需要各種宣傳做配合。即使是這樣,還是會有一些人無動於衷,需要汽車製造商的安全帶提醒裝置,用聲音困擾司機。事實上,即使是發出噪音的安全帶提醒裝置,也有一些人選擇鑽空子,比如以前就有人兜售一種感應器,其實原理很簡單,就是個安全帶的金屬頭,直接插在安全帶口處,車子就不會再提醒了。對於這些人,就反過來需要更嚴格的懲罰機制配合,比如交通攝像頭的捕捉。
換言之,讓絕大多數人早已習慣的安全帶,也需要多管齊下,才能從法律層面走向約定俗成。
現代社會的個體,伴隨著自己的成長,會有越來越多的規則加諸於身。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學校和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都是規則約束,即使是一般意義的人情世故,也是 “潛規則”。
規則的存在很容易理解。正如康德所說,人生來具有動物性,天然有反抗規則約束的一面,但一個社會如果沒有規則,每個人都肆意妄為,必然導致社會的混亂。規則也有大小之分,法律是底線,需要強制維護和實施,必須遵守,也有一些規則屬於道德約束,比如公共場合不能大聲喧嘩。
但規則真的越多越好嗎?尤其是法律,越嚴格就越能有效減少犯罪嗎?《規則為什麼會失敗》一書提供各種歷史和數據,告訴人們答案可能恰恰相反。有時過於嚴厲的懲罰,反而會讓犯罪者鋌而走險,幹出更為惡性的行為。從經濟成本來說,刑罰越重,監獄等社會機構的管理成本就越高,這部分資金如果轉為加強治安,反而可以防患於未然。也就是說,投資警力比投資監獄更能威懾犯罪。
還有一些時候,一味嚴苛的懲罰還會製造社會問題。書中舉了個例子,認為如果警力使用不當,用在錯誤情境下,又沒有社區成員充分持續的投入和監督,結果可能很可怕:
“一個典型例子是紐約市的‘攔截搜身’執法。從 2003 年到 2008 年,紐約的攔截搜查激增了 5 倍,並在 2011 年達到頂峰,當年警察在紐約攔截超過 68.5 萬人次。當時的想法是,這些大規模的警察干預措施將有助於更好地從街頭發現及清除毒品和槍支。然而,攔截搜身政策過分地影響了窮人和少數族裔聚居區。尤其是在紐約,這些政策的執行帶有強烈的種族偏見。拉美裔被攔截的可能性是白人的 3 倍。在 2016 年,82% 的被攔截者是黑人或拉美裔…… 更糟糕的是,這一政策可能削弱了民眾對執法部門的信任乃至整個法律制度的正當性,這樣就非但不能減少犯罪,反而會滋生更多犯罪。”
對於社會機構和企業來說同樣如此,追究醫療事故責任是醫療體系當中不可缺少的一環,但如果追責過於嚴厲甚至苛刻,就會導致醫生規避那些風險較高的手術,使得病人無法得到救治,或是在手術前讓病人做過多不必要檢查。== 企業如果以打卡等管理方式為至上原則,一味採用罰款甚至降職等手段來阻止員工偷懶和犯錯,也有可能讓員工破罐子破摔。尤其是那種平時張嘴就談遠景,把員工當騾子用,出事就拿員工頂鍋,幹什麼都 “雷厲風行”,只有發錢時特別磨叽的企業,管理越嚴格,離心力就越大。==
《規則為什麼會失敗》這本書的可貴之處,就是既站在規則制定者的立場上看問題,又站在被規則約束者的立場上看問題。
** 被規則約束的人,為什麼總是忍不住幹壞事呢?** 作者引用了美國心理學家阿爾伯特・班杜拉的 “道德推脫” 觀點,認為 “借著道德推脫,人在做壞事時可以壓抑自己的羞愧和內疚。例如,人可以為自己的不道德、不人道行為進行道德辯護:恐怖分子訴諸宗教,幫派成員訴諸組織的榮譽。可以將自己的錯誤行為與他人更惡劣的行為進行比較: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的人可能認為肇事逃逸者才是真正不道德的司機。人也可以否認自己的行為有傷害性後果:非法傳播電視劇並沒有真的傷害誰,反正那些公司和演員都賺得盆滿钵滿。
所以班杜拉認為,與其關注基於價值的判斷,不如關注使這些判斷得以形成的認知過程。一個人運用這些機制越多,就越會推脫與自我認可相關的威脅,從而使自己能夠無所顧忌地實施犯罪。
書中將影響規則成敗的因素稱為行為暗碼,這一暗碼通過動機和情境這兩類機制發揮作用。規則之所以會失敗,不是無法激發人們遵守規則的動機,便是不能創造遵守規則的情境。比如一個社會存在特權階層,就會破壞規則,削弱人們的責任感,讓許多人習慣鑽空子、不守法。制定規則的人也要關注被規範者的成本收益,要考慮被規範者遵守規則後是否會有合理回報。如果成本高於收益,人們就會傾向於不遵守規則。所謂 “好的制度能讓人變得更好”,正是這個道理。
當然,如果矯枉過正,一味採用激勵措施,同樣會破壞人的內在動機。正如書中所言:“== 內在動機本來通常已經能使大多數人舉止得體。增加了獎勵,人們遵守規則的內在動機可能會被外部激勵所‘排擠’,甚至可能出現‘過度理由效應’,即有些人本來已經決意從事某些行為,獎勵反而畫蛇添足……”==
在懲罰和激勵之間,規則制定者在不同情境下要面對不同的問題,作出不同的選擇,而這個選擇題,人類只能一直做下去。
書名:《規則為什麼會失敗:法律管不住的人類行為暗碼》
作者:[荷] 本雅明・范・羅伊 / [美] 亞當・費恩
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出品方:理想國
譯者:高虹遠
出版時間:2023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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